新冠疫情耽擱工作工資怎么算

日期:2023-03-16 11:01:11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新冠疫情耽擱工作工資怎么算

疫情防控期間不工作也有薪水,《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要求,非因員工原因導致企業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里的,用人公司應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要求付款員工薪水。除此之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要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接者則在隔離治療期內或密切接觸期內和因政府部門執行防疫措施并采取別的應對措施導致無法給予正常勞動的企業員工,企業需要付款員工在這段時間工作酬勞,并不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依據《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有以下要求:

公司因疫情沖擊造成停產停業的,不得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多三十日)的,理應按照正常上班時間發放工資。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也可以根據員工所提供的工作,依照彼此新合同約定的規范發放工資;

公司沒有分配員工相關工作的,理應按照不少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付款員工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派發至企業復工、復工或是解除勞動合同。

二、由于疫情不可以工作被公司開除了該怎么辦

1、疫情防控期間被單位辭退的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部門)里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立案偵查時需提交:

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者身份證掃描件1份;

有效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

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資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予以立案偵查,并給彼此質證期,給彼此答辯期;

隨后開庭審判,以后對彼此開展協商,協商不了仲裁委下發裁決書;

勞動爭議仲裁60日內審結;

針對裁決書不服氣,員工能夠告上法庭。

3、違法辭退的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單位相關工作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收入的規范向職工付款。

六個月之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估算;

不滿意六個月的,向職工付款大半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月薪水高過用人公司所屬市轄區、設區的市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所在地區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支付工資的要求按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額付款,向支付工資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年。

此條所指月薪水指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

新冠疫情耽擱工作工資怎么算疫情沖擊假如員工沒上班,那么就要依據法律要求給他測算發放工資,公司盡量不要托欠員工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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