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挖掘機老板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老總托欠員工薪水,員工可以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或者去監察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你對訴訟得到的結果不滿的,能夠進一步的去法院提出訴訟申請辦理。推行月薪制成的用人公司,薪水必須按照月派發;推行鐘頭工資制度、日工資制度、周工資制度的用人公司,應按照承諾按鐘頭、按日或按周發工資,超出一個月時長并沒有發工資的,就已形成了拖欠薪資的行為了。
二、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的時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具體內容?
舉報理應交舉報公文,撰寫舉報公文確有困難的,能夠口頭上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詢問筆錄,然后由投訴者簽名。舉報時,需提供自己身份證掃描件和相關欠薪相關證據。
舉報公文理應注明以下事宜:
(一)舉報人姓名、胎兒性別、年紀、崗位、所在單位、住處和聯系電話,被人投訴用人單位名字、居所、法定代表人者負責人的名字、職位;
(二)社會保障合法權利受到損害這一事實和舉報請求事項。
三、對于拖欠薪資的現象申請仲裁具體內容是啥?
以未能及時全額發工資為理由,向用人公司所在城市或工作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仲裁,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發放工資和經濟補償。若仍想保持勞動關系,可以只要求發放工資。
申請仲裁時應提交書面形式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對應證據資料(2份),證據資料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書,薪水銀行賬單;身份證掃描件(1份)。仲裁申請書理應注明以下事宜:
(一)職工的名字、胎兒性別、年紀、崗位、單位和居所,用人單位名字、居所和法定代表人者負責人的名字、職位;
(二)仲裁請求與所依據這一事實、原因;
(三)直接證據和證據來源、見證人姓名居所。
撰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能夠口頭上申請辦理,由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計入詢問筆錄,并通知當事人。
假如是私人企業經營者托欠員工,企業的員工是可以依法對當地行政機關開展舉報的。假如舉報沒有用的,能夠進一步的申請仲裁或者提出訴訟的方式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法院處理結果及其勞動爭議仲裁得到的結果針對彼此都是有管束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