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廠房搬遷有工資賠償嗎
上班了都是有一定收入的,依照員工做了多長時間發多少天薪水,以工資待遇測算單日的工資基數。
若因拆遷但更變勞動合同的,那樣用人公司還需要繳納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單位相關工作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收入的規范向職工付款。六個月之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滿意六個月的,向職工付款大半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月薪水高過用人公司所屬市轄區、設區的市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所在地區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支付工資的要求按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額付款,向支付工資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年。
此條所指月薪水指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
二、拆遷員工不愿意去辭職的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員工正常情況下需提前三十天、實習期提早三天將書面形式《辭職報告》交給人事行政部 ,并領到離職流程表。人事行政部對辭職員工開展離職面談, 了解產品辭職原因并進行紀錄。
2、依照離職流程表辦理手續:
(1)、辭職員工將離職流程表交部門領導簽名。部門負責人之上職位須經經理簽名。
(2)、由辭職員工所屬部門的助手向辭職員工取回工作牌,員工指南 ,工作服裝 ,辦公設備,確定上繳確認無誤由助手簽字 .
(3)、由財務部門查驗辭職員工與企業在財務上是否存在托欠(包含所貸款項 ,出差報銷 ),若有托欠現場清還,無托欠則是由財務部門在離職流程表里簽字。
(4)、辭職員工在獲得離職流程表里全部所需要的簽字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示消除或是勞動合同解除的相關證明。
(5)、人事行政部分配工作人員到失業險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停止、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建議,到社保經辦機構中斷企業員工保險關聯;與此同時保存辭職員工的個人公積金。如辭職員工必須轉移公積金則是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其所提供新帳戶開展遷移 ,如果需要取下則是由員工自主申請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險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批辦理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辭職員工的個人檔案再次存檔,與此同時還清薪水。
廠房搬遷假如員工是正常在上班,那樣薪水能正常的得到,進而必須按這個薪水開展派發,要是用人公司不給與該筆薪水,那樣員工是完全可以向勞動局檢舉,因此,針對自身權益就一定要懂得怎樣保護,該歸屬于自己的工資就一定要正常的日常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