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察覺自己被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1、察覺自己被拖欠工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勞動仲裁。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產生勞務糾紛,雙方不肯商議、拒絕調解或是達成協議協議后未履行的,可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肯協商、調整不了或是達成調解協議后未履行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勞動仲裁;對法院裁判有異議的,除此方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外,能夠向法院提出訴訟。
2、企業拖欠工資可能需要繳納賠償費。
用人公司有以下損害職工合法權利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督促其付款職工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并且可以督促其付款賠償費:
(1)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收入的;
(2)拒不支付員工法定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3)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付款員工收入的;
(4)解除勞動關系后,未依照法律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二、企業想解雇員工能夠有心減工資嗎?
1、企業想解雇員工不能有心減工資。
用人公司需要和員工雙方協商一致才可以調節工資待遇。這是因為薪水歸屬于勞動合同書當中的必不可少具體內容,公司和員工簽署合同的過程當中,彼此具有公平的訴訟地位,當事人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變動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內容。
用人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能夠薪水等勞動合同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通知。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所在單位與員工各執一份。
2、企業能夠由于下列緣故扣減員工薪水
(1)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代收代繳的社會保障費及個人公積金;
(3)法院裁判中明確要求代繳的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4)依規簽署的勞動合同書中有明確規定的;
(5)依規制訂并且經過職工監事核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6)因員工請事假等相對應減發放工資;
(7)法律法規、相關法規能從員工薪水中扣的其它雜費。
要是沒有科學合理的原因,企業不可扣減員工薪水,普遍能夠扣除工資的情況包含單位是員工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代收代繳的社會保障費及個人公積金等。員工一旦發現企業違反規定拖欠工資,那可以撰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后,向有關的有關部門明確提出勞動仲裁申請。